各党支部,各系、处室:
根据《中国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及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1.上好党课和思政理论课。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教社科函〔2019〕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上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的实施意见》(鲁轻院党字〔2019〕21号)要求执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每学期至少上2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每学期至少上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各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党课和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系主任每学期至少上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与政策》)。(责任部门:组织统战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按照《领导成员与系部建立教育教学联系点制度》要求,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走进教室、宿舍,通过参加主题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文体竞赛等活动,每周至少“面对面”接触学生1次。倡导每人联系一个班级或宿舍。(责任部门:组织统战部 学生工作处 团委)
3.各系、处室根据部门、岗位职责会同学生工作处、团委制定联系学生具体方案,通过参加学生班会、团课、集体活动、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建立常态化联系交流机制,一般每月应当与学生“面对面”接触1次,具体方案5月15日前报组织统战部备案。(责任部门:组织统战部 学生工作处 团委)
4.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利用座谈会、微博、微信等方式倾听学生诉求,对学生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及时汇总分析、研究落实,把深入联系学生工作作为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途经。(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 团委)
三、工作要求
组织统战部、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每学期对领导干部联系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联系学生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标体系。
中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