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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2017年05月27日 09:39 网站编辑员 点击:[]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2017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具体岗位及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地点: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三教学楼(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应考人员必须于规定时间前报到,参加统一组织的抽签,确定考号及面试顺序。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面试考官

考官由7人组成,全部由淄博市以外的专家组成。

四、面试分组及集合时间

面试一组:教师A、B、C、H、I、J、K、L岗位,6月3日上午7:00到面试地点集合。

面试二组:教师D、E、F、G、M岗位,6月3日下午13:00到面试地点集合。

五、面试教材及试题

(一)教材

试讲教材见附件2。

(二)试题

根据应聘专业,由异地专家根据学院提供的教材分岗位命制三套试题。应考人员随机抽取一套试题进行试讲。

六、面试形式和程序

(一)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艺术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

面试人员阅题准备和试讲采取压茬的方式。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阅题室准备时间为20分钟。

(二)面试程序

1.应考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应考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身份的相关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应立即退出考场。

2.面试全程录像录音,所有影音资料保存半年以上。面试考场配备一名由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的考场监督人员,并邀请市纪委派驻组工作人员,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应考人员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主考官、监督员和计分员签字确认,由主考官现场向应考人员公布。应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八、有关说明

(一)应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造成泄密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面试期间所有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单独活动,保持考场安静。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考官及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及时开展各项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各个环节的时间,以便确保面试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透明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随时发现,随时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九、监督咨询电话及其他

由市纪委、人社局和学院纪委组成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33—6821189

咨询电话:0533—6811613

未尽事宜按《2017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

2.2017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教材

3.考生须知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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