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5月16日(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地点: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办公楼三楼304室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5月17 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请咨询学院审查人员。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学院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适时公布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组织递补资格审查工作,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时间:2017年5月 23 日(周 二 )上午9:00—11:00。
地点: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办公楼三楼304室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5月 24 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请咨询学院审查人员。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
3、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附件2)。
4、应聘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5、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6年及以后毕业生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查询本人信息并打印当前网页)原件一份。
(四)、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或解聘证明。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应聘非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交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学院要在面试成绩公告后第4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将名单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五)、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无鉴证章的需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或社保缴费相关材料、聘用合同、公务员录用手续等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相关工作经历在提交材料中未明确体现的,还需同时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具体工作岗位证明原件一份。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二)招聘相关通知公告将适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7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