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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选民登记的通知

2017年01月09日 15:25 网站编辑员 点击:[]

各系、处室:

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工作安排,选民登记、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等项工作,从2016年11月2日到11月29日,共计28天时间,我院教师员工选民登记工作填写要求如下:

1.填写范围:所有教职员工(含合同制用工人员)。

2.只填写sheet1内容,即只在sheet1输入相关内容,sheet2内容自动生成,切记。

3.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形式输入。

4.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自动生成

5.文化程度:点击下拉框进行相应选择。

6.单位或地址:填写“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7.户口所在地:不填。

8.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如实填写。

9.不可对表格格式进行任何修改或更正

请以系、部门为单位选专人负责,并将(选民登记名册表)电子稿通过OA上交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宋丽娜, 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上午11:30。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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