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填写2015年年度考核表的通知

2017年01月09日 10:33 网站编辑员 点击:[]

各系、处室:

请以系、处室为单位于2016年3月2日17:00之前到人力资源管理科宋丽娜老师处领取《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根据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于2016年3月11日前完成并交回。

2016年3月1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

1、《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是存入个人档案的表格,要求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2、年度填2015年度。

3、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按实际情况填写。

4、“所在单位”填“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岗位名称及等级”、“任现职时间”个人不要填写。

6、“个人总结”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总结。时间一律填写2016年2月25日。

7、“主管负责人评语及考核等次意见”一栏各系、处室主任的,由分管院领导签字,不需填写意见。其他人员的,由各系、处室的主任签名,不需填写意见,时间一律填写2016年2月26日。

8、“考核组织审核意见”不需要填写。

9、“单位负责人意见”不需要填写。

10、“本人意见”填“同意”并签个人名,时间一律填2016年2月2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