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鲁丝院党字(2010)56号《关于开展争创“创先争优党员示范岗”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第二批“创先争优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并于2011年3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本支部推荐的“创先争优党员示范岗”人选的申请表格和党支部内部测评表格等原始资料整理好交学院组织人事与宣传处组织科。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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