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务处、:
根据有关规定及学院工作安排,外聘教师备案业务如下:
一、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和学院规定,上报下一学期外聘教师的聘任情况,并经教务处审核,报组织统战部(人力资源管理处)备案。
请各系认真按照学院规定进行外聘教师的选聘,符合学院相关规定且进行备案是发放外聘教师课时费的主要依据。
注意:所有跟岗、顶岗实习的指导教师,均需要备案,(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外聘教师可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
二、填报材料
1、《20xx-20xx第x学期外聘教师花名册》(见附件),一式两份,教务处一份,组织统战部(人力资源管理处)一份
2、《外聘教师花名册》(人员信息起止时间2010年- ,包括实习指导教师)
3、《外聘教师登记表》,属于新聘教师的(即未在学院外聘教师资源库的)需上报纸质稿两份,电子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齐商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在库外聘教师信息发生变更,请将相应材料一并上报。
三、符合规定的,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一式四份),外聘教师在协议书上签字,各系对协议书中的课程、课时费、协议期限等内容核查无误后,请交回至组织统战部盖章并留存。
四、备案时间为备案学期的本学期初与上学期末。
附件:1.《外聘教师统计表》
2.《外聘教师花名册》
3.《外聘教师登记表》
组织统战部(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