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淄博市人事培训中心负责市直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程的培训工作,为便于市直培训点学员熟悉报名、培训、考试等程序,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部门归口管理事业单位、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市属各大企业、集团、公司、市人才代理机构的非教育、卫生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一般安排在每年3-6月份,请各单位“账户管理员”和学员,注意浏览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区县动态”栏中市直系统窗口的通知。对市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问题进行详细安排。
三、培训方式、方法:
继续教育公共课程的培训采取个人自学、网上授课与完成网络作业、网上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程序:
由于市直报名点缴费,均由银行代收转入财政账户,且银行确认收费后无法退款、补缴或更改。为避免由于学员缴费后选课出现的问题,确定市直系统学员实行先选课,再缴费、确认的报名办法(网上选课→现场缴费充值→网上确认选课),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1、学员网上选课(由学员本人完成)
学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首先登录市人社局教育培训网,进入个人培训系统,查看“可选的继续教育课程”,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培训科目,将选好的科目和个人信息卡及所需费用交单位管理员,由单位统一到市直报名点报名(学员网上所选课目与上报课目必须一致,否则无法确认)。
2、现场缴费充值(由单位管理员完成)
单位管理员携带本单位所有学员的个人信息卡、电子版报名表、打印版报名表及相关费用,到市直报名点进行缴费充值。然后,将信息卡再发给学员并告知学员本人及时进行网上“确认选课”。
3、网上确认选课(由学员本人完成或管理员统一确认)
报名缴费成功后,学员登录个人账户进行已选科目的确认,点击“确认并交款”按钮,扣除培训费、教材费,账户余额应剩余每科目15元考试费,完成科目确认,报名成功,否则,无法进行学习、考试。
五、网上学习及完成作业
学员网上确认选课后,需等待征订、领取教材(单位统一领取,注意网上通知)。进行视频学习,完成网络作业。2007年、2008年开设的培训课程,仍只需完成一次作业,作业满分为30分。2009年后开设的课程需要完成5次网上作业,每次作业满分6分,5次作业满分共计30分,两次作业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每次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4小时,学员不交卷或交卷不成功,不记录作业成绩,不累计作业次数。
一台微机同一时间只能登陆一个账户做作业,否则成绩无效。
六、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后,我们将按照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组织网上集中考试(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将在市人社局教育培训网“市直系统”窗口公布)。由学员本人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可提前30分钟入场答题,超过开考时间20分钟,考生将不能登录考试系统答题,视为缺考。
考试前已打印准考证,没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只需交考试费参加补考(考试费充值随补考报名一起办理)。
考试前没打印准考证,账户余额中的考试费不扣除(15元/科目)。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继续教育考试每年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报名安排在全部考试结束后的三天内(由单位统一报名),补考时间安排将在教育培训网“市直系统”窗口通知。
七、考核成绩及学分登记
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作业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作业成绩、考试成绩之和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则该科目培训合格,系统自动记录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20分。
八、常见问题解答
1、初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怎样报名?
答:首先由本单位“账户管理员”从教育培训网络管理系统为新报名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录入个人信息(注意一定要设定其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时间,如果项目右侧有红色的“*”,表明所填项目不正确,请重新填写),然后统一到培训点报名缴费、制发“个人管理信息卡”。
2、错过报名机会能否补报?
答:各单位账户管理员应重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接到或在网上看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组织本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如果在报名期内,错过单位报名机会,仍然通过单位管理员报名。如果报名期已过(报名系统关闭),任何人均不能报名。
3、调动工作后怎样参加培训?
答:参训人员可用本人原有账号到新单位报名即可,但需抓紧时间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由单位持调入证明,本人身份证统一到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办理),否则需回原单位所在培训点考试。
4、为什么个人缴款后无法确认选课?
答:参训人员选课时,系统首先判定学员是否完成了该科目的培训,然后提取个人专业技术系列信息(不同的专业系列开设的培训科目不同),如果单位在建立个人账户时未设定专业技术信息,则系统无法列出可选课程。请单位管理员为你补全相关信息即可。
5、作业已完成,但没参加考试怎么办?
已完成某科目作业但没参加该科目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作业分数仍然有效。继续参加考试(见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即可获得学分。
6、考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故障、客户机故障不能完成交卷(上传答案),怎样处理?
答:考生首先报告监考员,重新点击个人控制面板中“继续教育考试”或重启微机,登录考试系统,原先试题及答案已经保留,只需再次交卷(上传答案)即可。
7、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及晋升职称要求?
答:每个人所需学分随任职时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方式而不同,一般情况下,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要求是:在当前计分周期内平均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20分。具体参阅教育培训网“政策法规”栏目“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使用的意见”。
8、怎样计算继续教育计分周期?
继续教育学分的计分周期与专业技术职务周期一致,即从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务开始(不早于1998年1月1日),至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制发证书日期)为止。计分周期以年为单位计算,最小为半年。一般人员的计分周期由单位管理员在网上填写人员信息时确定。
9、个人信息有错误怎样修改?
答:个人信息网上注册录入错误时,不会影响学员的学习、考试(可以按照错误信息登录参加正常培训)。一般的信息如毕业学校、职称级别等信息由单位管理员修改,特定信息,如身份证号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培训教育科修改。
10、未定职人员怎样选择职称系列和级别?
答:首先确定所从事专业技术系列。未定职人员应选择所从事系列中未定职级别。
11、为什么网上学分记录不全或学分信息没有?
答:(1)个人信息不全,未指明当前职称评审时间,系统无法确定其计分周期,无法确定培训信息是否在有效计分周期内。
(2)以往的培训考试信息有误,如更改了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网上账户不同),或考核成绩不合格。
(3)如果学习课程的结业(考试)时间已经不在当前计分周期之内,则该课程为过期课程,不再登记学分,也不再显示相关内容。
12、怎样申报、审核继续教育学分?
答:参加公共科目培训并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已由系统自动记入个人学分账户;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发明专利、论文著作和其他类的培训,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从网上申报(录入),各单位集中到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审核(应提供各类证书、论文、著作等材料原件)。
13、怎样领取合格证书?
答: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职称评审、职称考试,需要继续教育证书时,由本人在教育培训网个人账户中申请合格证书(申请时间在教育培训网上通知),符合条件申请成功后,由单位管理员统一到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打印、领取。
14、关于继续教育学分使用问题的解释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管理使用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科负责解释,市直系统学员可直接进行电话咨询(2791836)。
注:市直系统单位管理员和学员请随时关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www.zbpe.gov.cn)”,区县动态栏中的“市直系统”窗口发布的市直系统继续教育有关通知、公告。
联系电话:3180227、3188251
报名地点:淄博市人事培训中心
地 址: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