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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

2022年06月21日 09:25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引导全体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教师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职业光荣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创新,引导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二、建设内容

(一)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打造优秀队伍

1.建立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把师德师风教育做在日常,在教学科研活动中构建师德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工作机制,开展全方位、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师德师风氛围,落实《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查处细则》,积极引导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科研工作规范,不断提升师德修养和教学科研能力。(责任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党委宣传部)

2.建立师德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梳理教师在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制定师德行为规范。将师德建设作为新教师入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组织上好新教师岗前培训入职第一课。完善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青年教师导师制,学校在每年 9 月组织新教师开展入职宣誓活动,各系(二级学院)每学期组织宣誓活动,为新入职教师选配职业导师。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制定教师职业发展培训体系,将师德教育作为必须内容。每学期举办劳动模范进校园,以榜样的力量诠释师德内涵。(责任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党委宣传部)

3.引导教师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范。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全过程,模范遵守师德行为规范。健全教师志愿服务队伍,完成志愿服务 20 小时的基本任务,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厚植教育情怀。(责任部门:教务处、党委组织统战部)

4.坚持党建品牌引领。坚持支部建在专业上的基本思路,使党支部成为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组织建设“八项制度”有效落实,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实现品牌支部创建工作常态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责任部门:党委组织统战部)

(二)加强师德师风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5.构建全方位师德宣传体系。(1)政策宣传。学校官网固定栏目发布《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师德教育政策文件,使教师及时了解师德师风建设最新要求。(2)氛围营造。各系、处室在会议室、办公室等场所张贴悬挂师德师风规范和师德标兵事迹,使教师自觉把职业道德规范作为行动指南。(3)典型宣传。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形成系系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传统媒体固定板块、自媒体及时发布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学生最喜爱的老师等先进典型。组织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纪实专访,树立育人典范。(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管理处、教务处、工会办公室、团委、各系及二级学院)

6.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将每年九月份定为师德师风宣传活动月,通过大会表彰、主题宣传、优秀教师风采展、专题活动等方式,强化师德师风宣传。继续举办好“师德标兵”“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等活动,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校园文化活动的核心内容来抓。(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管理处、教务处、团委、各系及二级学院)

(三)规范师德师风考核,提升职业素养

7.建立师德档案。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学校教师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签订师德承诺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包括师德师风的学习证明、师德考核结果、师德模范资料、师德诚信承诺书、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相关资料在内的师德档案。(责任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处、教务处、各系及二级学院)

8.完善两个纳入。(1)纳入部门考核。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内教师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所在部门不能评为“优秀”。(2)纳入教师入职、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度实行“一票否决”。(责任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处、教务处、各系及二级学院)

(四)强化师德师风监督,防止师德失范 

9.织密监督网络。设立师德师风投诉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通过随堂听课、教学督导以及学生评教等方式,及时发现有关问题,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教学督导部门将师德作为重要督导内容。(责任部门:纪委、教务处、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各系及二级学院)

10.健全舆情管控。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师风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应对师德师风层面突发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措施。(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中心)

(五)完善奖惩工作机制,突出师德引领

11.坚持将师德评价放在首位。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每年评选师德标兵。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以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人才选拔培育和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推荐中,将师德评价作为前置条件,师德评价不合格不予考虑。(责任部门:党委组织统战部、教务处)

12.严格师德惩处。制定师德负面清单,对违反教育部“六禁令”“红七条”规定、或实施了师德负面清单所列行为者,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相应处理。(责任部门:纪委、人力资源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

13.强化责任追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处、纪委)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学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明确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各系(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在职教职工都是责任主体。

(三)加强领导。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系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师风建设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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